据省综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取消了村提留、乡统筹和“两工”,规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、劳务,实行村民“一事一议”。但是,我省各地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工作开展不平衡,已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需求。今年,我省对农民通过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财政奖补试点,希望通过这项制度创新,激发村民参与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的热情,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,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。 (吴昌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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